员工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发生工伤后应由谁承担工伤责任呢?一起来看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基本案情2021年4月1日,陈某和A公司签订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在劳动关系建立伊始,A公司即明确告知陈某其社会保险将以B公司缴纳。
央视网消息:经历漫漫求职路,有些毕业生已经确定了心仪的工作,准备迈向人生的下一阶段。但在入职过程中,部分公司向求职者提出上交证件原件、为公司配备的设备支付押金、先试用再签署劳动合同等要求,这些行为是否合理呢?
扬子晚报网5月1日讯(通讯员 扬法宣 记者 陈咏)劳动者一直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的变化,会不会影响劳动者工作年限连续计算?1日,记者从扬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典型案例。2021年1月,陈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载明陈某的工作地点为A处。
原标题:用工协议与实际情形不符 如何维权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2017年3月起,郭某与某公司连续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协议期限至2023年4月。协议约定,郭某工作岗位为厨师,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工资每小时75元。
用人单位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有何后果?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还能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要纸质合同?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怎么办?如果你也对这些问题感到困惑,一起来看看吧!一、用人单位不及时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可以口头变更吗?企业名称调整后,劳动合同要重签吗?公司被合并后,之前签的劳动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吗?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吗?来看市人社局制作的图解↓案例一5月,小夏入职一家游戏公司,岗位是市场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