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醒,近年来民间投融资、市场零售、养老等领域风险多发,以元宇宙、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等为噱头的集资变种有所抬头,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乡村振兴等旗号的集资骗局也在不断滋生。非法集资不断变换“马甲”让人应接不暇。
近几年来,随着民间投融资活动的日益频繁,国家逐渐强化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并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也在这一过程中逐年递增,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办理的几起非吸案件,浅析该罪的几个辩点,与读者一起分享。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对原司法解释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