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奥斯曼帝国,有一个血腥的皇位继承制度,所有老皇的皇子们都会“竞争上岗”,人人都有机会继承皇位,但是没能上位的代价就是去死,这就是奥斯曼帝国的“杀害兄弟习惯法”,在这条法令下,每一位登基的奥斯曼帝国皇帝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开杀戒,干掉自己的兄弟姐妹和侄子们,如果手软了还会遭到大臣们的职责,违抗祖制,可以说在奥斯曼帝国当皇子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而这个制度居然维系了两个多世纪,期间被杀的宗室数不胜数。
在古代,嫡长子死后,是自己的儿子继位还是自己的兄弟继位?大家都知道,家族是古代社会的基本单位。不过说到这里,就有了一个问题:如果古代家族中的嫡长子去世,家中还有次子和长孙,那么谁才是族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