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台海网8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翔法) 租期届满,租客竟不续租、不搬离、不交租。遭遇这种情况,房东如何维权?能否索赔占用费和违约金?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应如何交接房屋以避免损失扩大?近日,翔安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市民咨询:我有一套87平方米的住房,委托一家代租公司管理,半年前签了六年合同。这家公司承诺2万元装修,结果我发现他们只用了不到1万元,我现在想解除合同,可是合同规定,如果我违反合同,将赔偿2万元装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