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了解到,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这些地方领证不用回户籍地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本文主要通过搜罗在深圳的网友咨询离婚手续相关的事宜解疑。网友咨询:在深圳居住,有居住证,请问能否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深圳民政局回复: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5月19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铭赫)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调整后,有 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广东也在其中。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作为确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多年来让不少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深感不便。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扩大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史洪举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区、市)将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