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并公布《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条例》第三十一条“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之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近期,各地陆续通过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者制定配套意见的方式,出台育儿假有关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重庆、河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等多个地方都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措施。
来源:【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受访专家:武汉大学儿童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杨健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施婕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嘉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张齐建议推动建立父亲育儿假制度,以实现育儿责任平等分担、加强亲子陪伴、促进生育支持和人口增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具体措施包括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加大儿科服务供给等。目前已至少有23个城市探索实施了育儿补贴措施。
据报道,11月20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瑞兵介绍:“2021年9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山西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
近日,广东一地官宣每生育一个孩子给予购房补贴,生育多胞胎额度可叠加。生育购房直接奖励2万元+1月14日,广东茂名信宜市卫健局、住建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信宜市生育家庭购房优惠的公告(试行)》决定面向生育家庭发放购房优惠及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