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预防、灭火救援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骨干的管理能力、指挥能力和业务素质,着力解决基层专职队站“管理教育跟不上”的问题,10月22日至11月21日,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分两批次举办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骨干晋升培训班,来自全市117名拟晋升骨干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