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规定,法定的清算义务人是董事【关于清算义务人到底是谁,《民法典》、《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2025年4月14日我在我的微信公众号“合同效力实务研究”发表文章《公司的债权人面对“职业闭店”应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这篇文章中我分析了法定的清算义务人是董事,在此不展开】,清算组原则上由清算义务人组成,但是也有例外,即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
马晓吉律师对清算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检索,制作了《江苏法院清算责任纠纷案例分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成员、债权人等相关人员预防此类法律风险提供了参考。
来源:【北京西城】在日常商业活动中,诸多潜在风险可能威胁公司债权人权益。比如公司减资时未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能否主张自身权利?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债权人可否要求关联公司连带担责?公司注销自行清算未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又能否向清算组成员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