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区会设立架空层,但因架空层权属问题,所产生的争议也层出不穷。据湖南高院10月18日消息,常德一房产公司聘请小李(化名)为职工,却有11万元工资未结清,双方便达成协议,将架空层车库作为工资抵债。那么,架空层权属开发商吗?小李能如愿得到架空层车库吗?
点击上方“法眼观察” 关注热点法律资讯【裁判要旨】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但是法律没有明确在当事人无约定时车位、车库的权属,这也导致实践中纠纷不断。
TJ花园有三个地下车库,一、二期车库已经启用,第三期车库已经建完,但直到现在也未启用。在我刚参与小区事务时,一位大爷就给我说过,小区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开发商没有产权,既然他们没有产权,就应该归业主所有。
关于房产投资,大家的投资种类五花八门:住宅、商铺、公寓、小产权甚至是停车位,都被大家作为资金沉淀的出口,前面几个都被我们单独拎出来仔细讲过(后台回复相应关键词,例如“公寓”,查看内容),最后的停车位虽然鲜有人问,但想必大家心里对于车位价值还是关心的,索性就趁今天来聊一聊车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