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这三大新变化,你了解了吗?2021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的规定,就不动产抵押登记簿作出重要修订,对交易主体以及司法裁判均产生重大影响。
临法案例【2025】044约定好借款本息用房屋抵押担保,结果办理抵押登记时仅登记了借款本金,没有登记的利息部分还能对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吗?近日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这样判决的…….
《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出台后,对该问题予以明确,第15条明确规定:“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2年10月3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不动产登记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笔者选择部分条款,简析,如《不动产登记法》通过,可能对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业务产生的影响,以便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及早准备,提前防范风险。
《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该问题予以明确,该解释第 15 条明确规定:“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担保制度新规则案例适用》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案例新作。为了正确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