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主题为“知识产权和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节拍”无论是音乐还是视频,除了介绍、评论中适当引用等合理使用情形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随意使用或进行二次创作并使用,均有可能构成侵权。
“在小小的花园里面挖呀挖呀挖……”近日,抖音上两位自称幼教老师的用户在发布手指谣《小小花园》短视频后在网上迅速走红,其中一位老师在随后的数场直播中表演该曲,收益颇丰。有网友指出,两位幼师的表演并非原创,使用的背景音乐也是某歌手的著名歌曲,质疑其表演存在侵权。
你制作短视频时是不是喜欢配上最热门的音乐,那使用别人的音乐,会不会侵权呢?在合理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的情况下,可以不用支付报酬,也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其中,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就属于合理使用中的一项。
1月29日,歌手赵传在微博发文,表示近期热播的电视剧《繁花》中使用了《我是一只小小鸟》,但先前并没有人来洽谈录音使用权,“我是拥有录音权的人,但没人跟我联系呢。”一时间,“赵传质疑《繁花》侵权”的热搜引发热议。
近年来,网络直播侵害著作权现象呈多发态势,其所涉作品类型众多,“直播+”模式与电商、教育等领域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扩大了侵权场景的多样性。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了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涉网络直播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
潮新闻 记者 黄宁璐 通讯员 吴琼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日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短视频里随意配乐涉嫌侵权的案件。“你笑起来真好看,像春天的花一样,把所有的烦恼所有的忧愁,统统都吹散……”歌曲《你笑起来真好看》因歌词朗朗上口、旋律欢快,被大众传唱,知名度也较高。
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鹿萱)对于短视频来说,背景音乐有助于烘托气氛、渲染情绪。但值得注意的是,短视频创作要有边界,小心一不留神踩了背景音乐侵权的“坑”。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就给广大短视频创作者们提了个醒。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音乐作品伴随着短视频被广泛传播。部分企业和个人为获取收益,随意使用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正面临着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4月2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一个涉及侵权的案例。
日前,根据最新修改的《著作权法》,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官网上发布了互联网直播录音制品的试行付酬标准,对于使用录音制品的主播和直播平台而言,不仅要向音乐作品词曲权利人支付版权费,还需向录音制作者支付版权费。
光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 孙满桃)北京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今日在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表示,未经许可在直播中演唱、朗诵他人作品等也是网络直播著作权纠纷中,构成侵权的常见类型。同样,在直播间中朗诵或者以其他形式就他人作品进行“表演”的行为也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