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李姐,您今天早上怎么没来晨练啊?”“哎呀小张,忘了跟你说,我去法院开庭了!”“啊?怎么回事?您去打官司了?”“不是!我现在是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去和法官一起审案子的,人称‘无袍法官’。”“这么酷!这人民陪审员都是去干什么的?真的能和法官一起审案子吗?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出部署,着力通过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新民主主义时期,我们党在领导人民群众创建人民民主政权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正处于发展与变革的时代背景下,认真研究和分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考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起源,对于进一步深化人民陪审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法官讲述肖葵(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信息化带来人民陪审员办公办案新变化,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打造人民陪审员“1+1”综合管理平台,在推动人民陪审员网上办公办案方面做出有益探索。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为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01什么是人民陪审员?
参加案件审理是人民陪审员履职的关键。人民陪审员参审需要经历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等各个审理环节,最终对案件作出裁判或促成当事人达成诉讼调解协议。加强制度设计与实践探索,有效解决“驻庭陪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推进依法、实质、有效参审,成为此次改革试点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