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位小赵反映婚礼时租了一辆劳斯莱斯当婚车被收了一大笔超时费感觉自己“背锅”了当时合同上写的是遇见婚庆婚车新闻播出后这家婚车店的老板联系我们说他们也是“背锅”的小赵:他说11点半如果你不加钱的话,头车就走了。后面没办法,因为结婚嘛,为了婚礼顺利进行,这个钱只能给他。
从事婚庆行业的朋友说:30年前,拿钱都买不到桑塔纳,但有它当头车,回头率100%;说个真事:前天早上去公司,经过五星酒店遇到一个浩浩荡荡的婚车队,目测有20台豪车,没有低于100万的车,路虎、奔驰G500、奔驰S350、马萨拉蒂、宝马7系等,而主婚车是一辆劳斯莱斯幻影,气场十足。
2015年7月,市民小玲找到一家知名的婚庆公司签订了一份婚庆服务合同,打算要对方负责她即将在10月举办的婚礼,由婚庆公司负责操办婚礼的相关事宜,双方约定婚庆费用2万多元,小玲先行支付了1万多元,余下的1万多元另行支付。
大皖新闻讯前不久,大皖新闻报道了合肥市民昌女士在婚礼当天被婚车公司突然“放鸽子”,导致“人生大事”险些泡汤的闹心事(详见大皖新闻2月26日报道)。如今,此事有了新进展:因为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昌女士已起诉索赔。婚车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昌女士又该如何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