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吉林省财政厅联合省税务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的体例进行梳理,编写形成了《吉林省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
近期,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支持小微企业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谭浩俊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相比于大型企业,给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服务成本确实较高,但金融机构眼光应该放长远,很多大型企业也是从小微企业发展而来,做好小微企业服务基础,有利于金融机构贷款资源的长期拓展。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那么金融机构开展哪些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免税范围呢?首先明确金融机构的概念,金融机构是指:(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2)信用合作社。(3)证券公司。
国家财政部及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扩大金融同业免征范围。通知将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同业存单、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产品以及持有金融债券,纳入“金融同业往来”的适用范围,这意味着这几类业务的利息收入将可以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减计收入,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对企业某些经营活动取得的应税收入,按一定比例减少计入收入总额,进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措施。申税小微梳理归纳了相关优惠政策,一起来涨知识吧~01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
8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连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 等5条公告(简称“五条公告”),这些公告都直接涉及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其中3条公告又直接与金融机构有关,也就是直接与改善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融资环境密切关联。
税费减免力度加大 政策有效期延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接连发布多则公告,明确优化和延续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据了解,此次发布的优惠政策主要有税费减免力度加大、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大特点。
中新网新疆新闻5月25日电(魏亚琼 张艳玲)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联系走访企业,开展宣传辅导,进行问需解难,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金融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8月2日,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连续发布6条公告,进一步调整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融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要点速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