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在合同到期后,项目移交时所涉及的资产移交问题,特别是针对项目公司账面上所留存的现金(银行存款)是否也要“无偿移交”的具体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指引,业界还存在不同看法。对此,安永财务交易咨询服务合伙人刘烨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解读。
项目移交通常是指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或者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以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移交给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PPP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便需要将项目的经营权(或所有权与经营权同时)向政府移交。
五、案例分析某市政府欲建一高速公路,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决定采取BOT方式筹建,经省物价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许可,投资方经营收费30年,期满归还政府。2010年由甲公司投资10亿元,组建了高速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在签订BOT合同后组建了项目公司并开始项目运作。
华夏资本联盟 官网:www.ccuorg.comPPP项目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冲突当前,尽管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不断出台PPP新政策,但笔者通过以往操作实践注意到,PPP项目与现有中国法律制度的多方面冲突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的解决,社会投资人在项目的运作中处境尴尬。1.
据悉,该项目作为民生改造项目,是中建五局与长沙县政府首个合作的PPP项目,包含市政道路、桥梁、公园等子项目,项目建成后完善了周边路网,改善了当地居民的出行条件,提高了城市交通服务水平,对长沙县城北区域发展具有重要促进意义。
杜涛或许未来不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将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经济观察报获悉,财政部正在研究PPP模式中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方向聚焦流转税,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转让资产的交易环节税收。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养东 文/图木兰溪畔,市民们跨上橙黄色的公共自行车,沿着滨溪绿道骑行,清脆的车铃声与溪水潺潺交织成曲。多年来,莆田公共自行车在广大市民休闲健身、短途出行等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深受市民喜爱。
作者简介:付冬梅 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三级律师,党支部书记。选省第二届律师论坛论文集;《律师参与PPP项目法律服务的要点与注意事项》刊登中国律师杂志;《律师为PPP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认识和思考》获省法学会2015学术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0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操作指南》明确提出,收费公路新机制建设项目严禁以提前终止为由将特许经营转变为通过建设—移交(BT)模式变相举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