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学生在学校举行的比赛中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趣味运动“螃蟹运球”比赛受伤引发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综合考虑双方过错和原因大小,依法判决被告对原告受伤承担70%责任并赔偿原告治疗费等各项损失2万余元。
“运动会学生出现磕磕碰碰,骨折意外情况,不找学校负责,找谁负责啊!让我们家长签这种运动会免责任书,所有一切后果都是家长承担,与学校无关,我就想问问到底是谁给学校的权利啊!这种免责任书我们家长签了,学校就可以直接正儿八经的甩锅了吗?”王先生愤怒道。
多知道点 民事行为能力 10岁是个槛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岳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袁硕望 通讯员 徐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重要摇篮,校园安全也一直是大众关心的话题。然而学生们在课间、体育课、运动会等自由活动期间,因嬉戏打闹而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小明和小王系某学校六年级学生,平时关系较好。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反映,河南郑州市白沙镇云台小学一学生因身体不适不想参加跑步遭拒,结果跑步过程中晕倒后被诊断为脑死亡,在医院治疗20多天后不幸离世。5月22日,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教体局和云台小学正在与家属协商处理此事。
近日,武汉的梁女士网上发帖求助称,丈夫周庆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老师,10月26日参加学校运动会受伤,10月30日带伤到学校上课,当日下午在学校上完两节课后回家途中猝死,“如今两个月了也没有结果,这是下班途中死亡,难道不是工伤死亡吗?学校一直拖着不解决,现在我们孤立无援,该怎么办?”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炎炎)“尽管没能上场比赛有些遗憾,但我收获了全班满满的爱!”今日,天心区青园中信小学举行运动会,六年级女生范佐伊坐在轮椅上,手持加油牌卖力地为班级加油鼓劲。一周前,她意外摔伤只能坐轮椅,全班同学成立帮帮团轮流照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