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历是我的,我只是少写了一部分,并没有对履历造假,这不能算是欺骗!”S女士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然而,她却忽略了一个事实:一个人的过往履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这个人对新环境、新事物的适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等,这些因素对于用人单位在了解新招聘人员时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份好的简历是应聘工作的敲门砖。却因为无法胜任让公司蒙受了损失。双方对簿公堂,判决结果怎样…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四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医疗、体检相关工作近十年,其应明确知晓“执业医师”“中级职称”的概念及需具备的资质。
用人单位在背景调查时发现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虚报工作经历能否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虚报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纠纷案看看法院怎么判↓↓↓员工虚报工作经历被开除法院:公司并无不当吴某经过应聘获得了北京X保险公司的offer。
为了炮制一份拿得出手的简历,李望(化名)谎称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成功入职一家诊所管理岗。事情败露后,诊所认为李望存在欺诈行为,将其告上法院并要求返还所有的工资、奖金。南京市六合区法院日前公布了该案件的一审判决,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判决李望返还部分工资共计3.5万元。
“履历是我的,我只是少写了一部分,并没有对履历造假,这不能算是欺骗!”S女士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然而,她却忽略了一个事实:一个人的过往履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这个人对新环境、新事物的适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等,这些因素对于用人单位在了解新招聘人员时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履历是我的,我只是少写了一部分,并没有对履历造假,这不能算是欺骗!”S女士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然而,她却忽略了一个事实:一个人的过往履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这个人对新环境、新事物的适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等,这些因素对于用人单位在了解新招聘人员时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位网友就被狠狠坑了一把,来看下他的遭遇:他有一份两年前、时长一个月的工作经历没写在简历上,背调前主动和背调公司还有招聘方hr都说了这个事,背调公司说一个月没太大关系,但反手就给了背调红灯,到手的offer就这么没了,招聘方hr表示爱莫能助。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隐瞒工作经历被用人单位解雇而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二审认定公司已充分举证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隐瞒就业经历 入职10天遭解聘。
【案例苑】●案情:隐瞒自己的工作履历应聘,是否算对应聘公司的欺骗呢?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纠纷。2022年4月,沈女士在网上应聘某公司职位,所投简历中仅有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的4段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