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谷法院审结了一起为落户北京“假结婚”案,张女士和倪某在2019年为落户北京而登记结婚,在政策变化后计划落空,因退款问题产生纠纷。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判令倪某向张女士返还相关款项。
为了能落户北京,梁先生花35万让妻子跟他人“假结婚”,结果证领了,户口却落不成了。记者注意到,2021年北京取消了外省市人员投靠入农业户口的政策,使得一些人试图通过“假结婚”落户北京的计划落空,由此引发的纠纷涌入法院。
我是大兴区采育镇的一名农户,我与老公是2018年3月28日结婚登记的,2021年3月28日符合北京市农业户口,妻子投靠丈夫落户条件:远郊区,结婚须满三年。受理条件:申请人年满 45 周岁,且结婚满 10 年;
为取得北京户口,丈夫主动出资35万元找“中介”为妻子介绍“假结婚”对象,希望通过妻子与北京户口持有者结婚投靠的方式,来达成自己一家三口落户北京的目的。最终,尽管梁先生的妻子与北京人王先生成功“假结婚”,却没能获得北京户口。
“嫁给了北京人,可以落户北京吗?”2021年4月上旬,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去的大兴区采育户籍室,户籍室民警给了一张A4纸,要求准备A4纸上要求的迁入所需的材料与证明,2021年4月26日带着所有的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工作人员说夫妻落户政策有变化,23日之前提交资料的可以按老政策,23日之后提交的按照新政策,但是我在政策下发前符合农户婚迁条件的,为什么不能办理,这段时间为这事,寝食难安啊!
“我们一起去问过了,派出所说按照政策规定,张某的孙辈不能落户,现在她知道不是我们在阻挠,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近日,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检察官李艳霞就一起民事检察和解案件进行电话回访时,当事人王某表示问题已经圆满解决,婆媳间的隔阂已日渐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