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郝某于2018年9月3日入职某租赁公司,公司与郝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为2850元/月。当日公司将包括薪资制度在内的员工手册送达郝某。员工手册中的薪资制度规定,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绩效工资和提成工资均与个人业绩挂钩。
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拿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希望续约,这时你发现自己被降薪了,你会怎么办?在幼儿园当老师的薛女士选择了不续约,之后她将单位告到了劳动仲裁索要总计8万元的补偿。那么主动不续约的薛女士,到底能拿到补偿金吗?薛女士从2017年2月开始,在松江区的一家幼儿园担任教师工作。
在劳动争议领域,经济补偿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主要是在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旨在补偿劳动者因劳动关系解除而失去的工作收入。经济补偿通常会伴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比如公司因自身经营原因需要裁员,对职工作出“N+1”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