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时年61岁的唐阿姨入职东莞市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成为一名环卫工,在清溪镇片区负责清洁工作。当年4月8日,她在收集清运垃圾时,不慎掉入垃圾场的垃圾斗内,导致骨盆挤伤,经工伤鉴定为9级伤残。
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实务中参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