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设置过渡期,银行业金融机构最迟应当于《办法》发布之日起两年内达到相关国别风险暴露计提国别风险准备要求。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2日讯(通讯员 陈耿 覃业权)为进一步提升大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优化大企业营商环境,7月11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举办全市银行业大企业税收风险提示提醒辅导会,为全市14家银行分管财务的副行长、财务负责人现场解疑答惑,助力打赢“发展六仗”。
《银行业纳税管理指南》一书全文近30万字,聚焦银行业各类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以税种和业务“一纵一横”两个维度开展矩阵式研究,全面梳理和总结银行业纳税管理要素和内容,形成税种和业务相融合的管理指南。联 系 人:王倩 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