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难免会出现与一些个人发生业务往来,需要支付给个人一些费用,金额小的话个人收到费用即使不提供发票也没什么影响,如果金额过大,个人不提供发票,公司就会面临实际支出没有取得发票,造成公司账面上利润虚高,目前超过300万的利润就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长此以往,对于公司来说税负压力是巨大的。
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关于纳税人具体的退税时间、退税金额和退税流程等问题,税务总局发布了相关的公告解读。
9月30日下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