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6月1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及《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项文件,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并对新参与投资者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
7月29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据交易实施细则,可转债上市首日,设置全日较发行价上涨57.3%和下跌43.3%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保留现行20%、30%两档盘中临停机制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