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红“四川芬达”在直播中模仿歌手杨坤引发热议。4月24日,杨坤在社媒发布长文回应“四川芬达”网络侵权纠纷事件。杨坤表示,其作为歌手拥有独特声线多年来一直被人模仿。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快乐,愿意接受这些“冒犯”。
3月10日,博主“四川芬达”发视频称被明星杨坤起诉,视频中展示了“四川芬达”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是杨坤,被告是“四川芬达”账号运营的两人蒋某和李某,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要求是被告立即删除其在多个平台中发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并发布道歉声明,赔偿杨坤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