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澎湃新闻从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处获悉,他准备领衔提交议案,修改刑事诉讼法,对于法院拒绝证人出庭的,以需要有正当的理由作为限制,进一步规范证人出庭制度,提高证人出庭率。
编者按:现行《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当事人有在庭审中向对方当事人发问的权利,法官在个案中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发问权屡见不鲜,这也是我近几年通过开研讨会、设庭审研究中心、讲课以及出书等各种途径呼吁当事人发问权的动能所在。
强制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接到出庭通知后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发出拘传令或逮捕令,强制证人到庭;证人到庭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作证的,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训诫甚至拘留,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判定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关于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无论是英美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申请法官回避的四种情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共计规定了申请法官的十二种情形,合计十六种法官回避情形(理由)。 而万能的申请法官回避的理由则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一款“(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