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5月23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决定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
“以前补办房产证需要等十几天,现在1个工作日就可领取,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民陈女士领到补办的不动产权证书后十分欣喜。据介绍,过去,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需公告15个工作日才可予以补发。
6月18日,前来办理登记业务的企业代理人王先生对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原本认为办理补证业务会面临繁琐的程序和长时间等待,但工作人员态度亲切、服务周到,从公示到受理再到领证,全程用时不到1小时,真是“让人惊喜”。
今日(5月24日),记者从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不动产证遗失补发业务再度提速,不再需要1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公告即补证”为苏州市民带来一大便利。“正准备办理房产抵押业务筹措资金,突然发现产证丢失了,非常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