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2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李华 孙琦婧)日前,市民王女士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未休年休假3倍工资补偿。对方表示,3倍工资补偿中有1倍工资已经正常发放了,应按照日工资标准的2倍进行补偿。“这样合法吗?”王女士问。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随着年末的临近,关于未休年假的补偿问题再次成为劳动者关注的焦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年休假,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我于2011年入职,到2022年6月1日离职,在江苏南京一家广告公司从事网络技术工作近11年。在职期间公司从未安排我享受年休假,近日公司因疫情效益不好,以我不接受安排的工作为由,公司发出书面警告,将我由原来的网络维护岗位调换到与专业领域不相适应的运营一线岗位,并将工作时长从每周5天调整到每周6天,增加了我的工作压力,导致我被迫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