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因其轻巧方便的优势,逐渐成为了大众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然而,伴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长,因不规范使用电动车引发的火灾和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达1.
兰州市黄先生咨询:前不久我把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小区的地下车库中,但第二天电动自行车却丢失了,找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却称其没有保管责任,请问此种情况物业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吗?本报记者连线阮磊律师解答:首先应当明确,黄先生是否给物业公司缴纳保管费,如已缴纳则物业公司是有保管义务的。
电动自行车为什么要集中充电?如何从源头上保证安全?使用者需要怎么配合?充电费用怎么计算?……日前一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建议”重点提案协商督办暨专题调研会上,相关政协委员及主办会办单位围绕大家关心的问题展开协商讨论。
律师说法2月29日,张家界市月亮湾小区业主反映,小区架空层挤满了电动车摩托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现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据张家界日报报道)。那么,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如果发生事故,物业能够免责吗?对此,湖南启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宇璋作出了专业解答。
近日,广州海珠区富力银禧花园的部分业主向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投诉,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广州天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业主网络表决“驱逐”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不积极安排数百户业主的停车需求,反而把电动自行车问题甩到市政路上,导致小区门口成电动自行车乱停现场。
城市生活中,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作为平等的契约关系双方,各自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然而,双方之间,总是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矛盾。业主认为物业服务未达到理想标准,能拒交物业费吗?业主没有入住房屋,没有享受物业服务,是不是可以不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