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不在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内,但车辆仍需强制保险的保障。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会在法律规定的责任限额内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赔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会在交强险项下提供赔偿。那么,如果在司机购买商业保险前,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是否需要对商业保险进行赔付呢?
“明明交了保费,员工受伤后却遭保险公司拒赔——企业如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雇主责任险纠纷案,因保险公司系统无法识别身份证号大小写导致员工未成功参保,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全责。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几年前,王花(化名)给丈夫廖军(化名)买了一份乐享百万医疗保险。 保险期间内,廖军被诊断出疾病,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解除该保险合同。 这份保险合同能否解除?究竟是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因不了解复杂冗长的保险合同条款遭到拒赔?因看不懂保险专有名词而对保险产品产生误解?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互联网平台投保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针对保险公司未尽到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义务却主张免赔额的情形依法作出裁判,案件一出便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