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前提是保障学生“申诉权”。近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在答复中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今年下半年还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
说到考研,笔者每年都会建议大家在选择研究生导师时一定要慎重,因为当下的研究生导师依然存在良莠不齐的问题,很多读研的学生因为选择了无良的导师而受到了不公的待遇,一时想不开做了傻事,很多家庭因此遭受失去亲人的打击。
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归属,仍需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予以明确。图/IC photo因为一篇博士论文的出版,博士生导师起诉博士,索赔四千多万元——师生之间打起了著作权官司。据澎湃新闻报道,此案原告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肖海林,被告是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张术丹,曾是肖海林的博士生。
最近,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学术论著署名问题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列出7类学术论著署名负面行为,强调“不得侵害直接实施科学实验的研究生的基本署名权,不得为均衡其他非学术利益而随意调整学生的署名及其署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