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保障公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8月17日,甘肃省医改办、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统筹开展基本医保重大疾病患者住院费用即时结报业务的通知》。
原标题:市医保局紧贴参保居民医疗需求。提高报销比例 降低起付线。受惠市民给市医保局赠锦旗。“金城·惠医保”是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在2021年3月推出的普惠式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该局在全面推进各项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力求惠民利民举措取得实效。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兰州市财政局近日下发通知,从5月1日起,兰州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参保城乡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住院报销比例统一上调 5%,调整后具体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记者1月9日从兰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有68种慢性病可申请门诊报销。参加了甘肃省省直职工、兰州市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特殊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
来源:【新甘肃】每日甘肃网11月2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王宇晨 见习记者 雷雅妮)11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兰州市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2023年,我市出台一揽子提升参保人医保待遇利好政策每日甘肃网12月2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2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市医保局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了一揽子提升参保人医保待遇的利好政策。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7类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实施分层分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