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自贸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相关业务,图为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页面。 王子谦 摄企业可以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自贸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相关业务,图为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页面。
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发改委、海口海关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进口企业主体资格认定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明确了企业申报购买“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的流程和要求。
2020年11月11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首张“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并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为更好便利企业办理“零关税”原辅料业务,海关总署制发了2020年121号公告,明确“零关税”原辅料海关业务办理要求。01。“零关税”原辅料的商品范围及用途包括哪些?商品范围。1.正面清单范围内的原辅料;2.首张“零关税”原辅料清单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1月2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 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将未烘焙咖啡、乙烯、机器零件等297项商品纳入“零关税”原辅料政策清单。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2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加大封关运作压力测试力度,经国务院同
南海网5月29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第一单“零关税”硼中子设备日前经海南洋浦港上岸并在海口海关所属博鳌机场海关完成通关手续之后,5月29日,硼中子俘获治疗(BNCT)设备成功运抵位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的鹏博博鳌硼中子医院准备安装,该设备系除原产国日本以外在中国落地使用的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4〕4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