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已经获得赔偿金的情况下,还能主张医疗期内全部病假工资及医疗补助费吗?广东一名员工为此就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讨说法。记者昨日获悉,本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支持了员工主张的病假工资及医疗补助费。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是服装销售员朱女士对自己日前遭遇的总结。2022年7月底,朱女士病假在家休养,公司人事突然通过工作群给她发来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个消息对朱女士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公司辞退她的理由是旷工。明明是病假,怎么就成了旷工?
阅读提示一劳动者入职前明明通过了入职体检,入职几个月后,在上班时突发心脏病,用人单位却以入职前隐瞒心脏病史,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最终,经过法律援助,该劳动者获得仲裁支持,拿到了赔偿。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那么,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法院能否参照该通知的规定也判令公司支付医疗补助费呢?
由于疫情原因,很多公司经济效益不好,将不少员工辞退,但是并没有给予补偿。可以申请N+1补偿吗?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1年,要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