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通讯员 姜蕾 尹君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调整工作岗位,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近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双方自2016年1月1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表现、能力及发挥乙方工作技能,调整和调动乙方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必须自觉服从甲方的安排,相同工种系列或职级的工作调整或调动、其基本工资不变。
近几年,因疫情影响,许多公司面临生产经营压力,为了降低成本,不少企业会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酒店单方面给员工调岗降薪,厨师长最终与酒店解约,获赔8.6万余元。
工作岗位被撤销,公司要求员工异地调岗,员工因不同意调岗被迫离职——据3月31日《法治日报》报道,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