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子女尚未成年,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立遗嘱时却没有为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工作人员告知赵某的父母,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须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且赵某死亡时,赵甲年仅13周岁,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赵某在立遗嘱时未对赵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符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故不能完全按照其所立遗嘱分配遗产。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晓安)遗嘱是法律赋予自然人按照自身意愿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但法律对立遗嘱并非完全没有限制。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该份遗嘱的效力应如何认定?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父母生前立下的遗嘱,如果未留下必要的份额给未成年孩子,这样的遗嘱有效吗?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的一起遗赠案件中,判决涉案房屋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抚养人受赠取得。父亲生前立遗嘱将名下房产全留给侄孙黄大爷跟何女士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小黄。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孙子孙女是不能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的,那这又是为何呢?这是因为从法定继承顺序来看,孙子孙女并不是爷爷奶奶在法律上规定的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孙子女是没有直接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权利。
【摘要】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财产留给孙子女,法律性质属于遗赠。受遗赠人须在知道受遗赠事实之日起60日内表示是否接受遗赠,且起算点不得早于遗赠人死亡之日。【案例】佟老与老伴生育佟男和佟女,佟男婚后生育一子小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