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癞蛤蟆难道还犯法?”9月25日,据东港公安:9月5日,东港公安分局陈疃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住处依法进行搜查时,发现院内存有活体蟾蜍300余只,冰柜内存有冷冻死亡蟾蜍700余只。“这是一种药材,我抓了一夏天寻思能卖点钱”。
#男子抓200斤癞蛤蟆被罚8千##癞蛤蟆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5月15日报道,江苏南通。罗某在江苏海门打工,2021年起,他多次趁着夜色到农田里偷捕癞蛤蟆,2022年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罗某一共抓了200多斤癞蛤蟆,高价售卖后获利1万多元。
本文内容均是小编根据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撰写的原创内容,在今日头条全网首发72小时,感谢各位看官点击支持原创。癞蛤蟆惹的祸天下美食千千万,偏偏有人嘴馋蛤蟆肉。这不,海南那边就出了这么档子事儿。三个村民,脑子一热,捉了几只癞蛤蟆回来,美其名曰"尝鲜"。结果倒好,一顿饭吃出人命来了。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实习生 马英杰一男子不仅深更半夜都要出门逮癞蛤蟆,还要花钱从别人那儿收购,企图卖出去赚点小钱,结果非但赚的15000元还没揣热就要上缴,还要罚款、赔钱、道歉、坐牢。近日,成都简阳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因抓癞蛤蟆结果被判刑的案件。
5月11日,南通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对外通报,两名男子频频向蟾蜍伸出黑手,非法猎捕多达1000余只,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提醒,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涉嫌非法狩猎罪。
蟾蜍,也叫蛤蟆,俗称癞蛤蟆,是我国三有保护动物,从它们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是紧缺的药材。5月27日凌晨1时许,崇明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建设镇一路边树林里有两个人破坏生态,在抓野生癞蛤蟆。
成都一男子抓22袋癞蛤蟆,罚款17万,获刑2年半;北京顺义一男子狂捉130多只癞蛤蟆,犯非法狩猎罪,判刑8个月,缓刑1年。近期,两起与“癞蛤蟆”有关的案件引发了人们的关注。癞蛤蟆学名蟾蜍,常见于田间地头,或许大家觉得很奇怪,癞蛤蟆不是到处都有吗,抓几只为何就可能要坐牢呢?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4月24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获悉,近日顺义分局高丽营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非法狩猎蟾蜍的嫌疑人,100余只野生蟾蜍已被全部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4月12日晚,顺义公安分局高丽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村内水渠里非法捕捞青蛙。
中华蟾蜍俗称“癞蛤蟆”,看起来丑陋不讨喜的癞蛤蟆,却也不好“惹”,一旦捕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近日,大安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三名头戴照明灯的女性形迹可疑,即对其进行盘问并在三人的背篓内查获被捕捉的疑似中华蟾蜍的动物,经清点后,鉴定为中华蟾蜍的动物共计198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