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本报《一桩多年无法完成的房产继承》一文报道了家住海珠区得胜岗67号的马婆婆因为二婚老伴猝然离世没有留下遗嘱、继子又不知所终,导致马婆婆一直未能完成对丈夫房产继承一事。84岁的她一直有个心愿:能将丈夫留下的这套面积30多平方米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夫妻房产一方死亡过户的规定:1、提交所需材料,包括房产证明、在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等,去世方的父母如果在世则直接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不在世需要出具死亡证明。
在我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要经过继承公证或继承诉讼,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可能会涉及到房屋评估等流程。在办理公证时,需要去当地的公证处,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被继承人立有的有效遗嘱,提交遗嘱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