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于先生在购买汽车近一个月后,发现汽车前脸保险杠处存在色差,疑似进行过漆面修复。于先生认为自己买到了“维修车”,遂将4S店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金3.1万余元。近日,上海二中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判决4S店承担违约责任。
近日,消费者李先生向澎湃新闻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2023年12月22日,他驾驶一辆沃尔沃XC60型号的汽车遭遇交通事故,事后通过保险赔付将损坏车辆送至甘肃金岛福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维修。
一汽大众近日宣布,自3月1日起正式推出原装备件终身质保服务。其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在未来的用车生活中,当您的爱车备件发生质量问题而需要维修或更换时,一汽大众原装备件终身质保将随时为您承担服务范围内的全部维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消费者在4S店试驾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试驾车辆受损,试驾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4S店在试驾服务中有哪些注意事项?近日,北京市大兴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试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 基本案情 李先生、王女士一起到某4S店咨询、购买车辆。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支持了原告的劳务款诉请。2020年9月,王某班组拿到甲公司承包的某广场项目外架劳务工程,随后带领11名工人按约进行劳务作业。2021年9月工程完工。后经多次催要劳务款,甲公司一直推脱拒付。
一起普通的追尾事故,两辆涉事车受损,保险公司核定肇事车辆需要更换21个配件,合计价款金额10100元,核定工时费为3500元。然而,当车主郑先生从建国汽车宜宾别克4s店取回自己的别克汽车时,却发现只更换了13个配件,比保险公司核定需要更换的配件少了8个。
左先生有一辆奥迪新能源车做过保养后不久车辆发生了自燃之后想把烧毁的车拍卖掉还和4S店闹了些不愉快左先生:我是在2021年的6月份购买了一辆奥迪Q2的新能源车,当时花了18万左右。在7月30号下午,车辆行驶在乡间小路的途中,突然发生了火灾。
以案说“典”槐法案例【2024】179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正常维修和真实停运期间的损失该如何认定?本期以案说“典”,来看槐荫法院侯娅民法官审理的一起相关案件。案情回顾2023年11月,赵某驾驶小轿车与钱某驾驶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赵某承担全部责任,钱某无责任。
周女士有辆奥迪A4L说是打算置换新车的时候被告知车子之前的维修金额比较高估价降低了她想到了之前的一次事故周女士:2022年我的车子是在地库里被撞,主要是右前方被撞,然后对方全责。对方出险的,然后我的车子就被拖到了这家中基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