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AF0212045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如下:一、征收范围:按《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8708号)确定(详见附件1)。
2月20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发布两则重要公告,涉及荔湾两个以做地新模式推进改造的城中村——山村和坑口村,就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最高为4.
信息时报讯(记者 成小珍)记者昨日获悉,就《荔湾区新隆沙地段AF020106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市国土房管局荔湾区分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房屋换购;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
今日荔湾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该村旧改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款为3.5万元/平方米。村民在公告启动《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之日起计365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均有奖励,其中45日内签约的,奖励4万元,一年以后才签约的,不予奖励。
14日,广雅中学地块旧城改造安置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出台,记者实地发现,地块中大部分住户已经搬离,还有部分留守户。拆迁人可以回迁征求意见稿指出,因广东广雅中学地块旧城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位于荔湾区和平北街的部分房屋。
信息时报讯5月11日,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在网上公布了《鹤洞村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方案》显示,住宅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复建安置补偿、货币补偿或者两者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款为3.5万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