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被“刷脸”进行人脸识别,车主认为遭到侵权而起诉保险公司。湖南省宁乡市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车主的诉求。这起因个人信息保护纠纷引发的“人脸官司”,原告是购买保险的车主萧鹏,被告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宁乡支公司。
1月31日,车主起诉保险公司的“人脸官司”,在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在法庭旁听审理的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收集人脸信息是合法、正当、必要,还是对消费者的“变相强迫”?被起诉后,保险公司是否删除了涉案车主的“全部”人脸信息?
#我来唠家常#导语:在数字化时代,个人隐私的保护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近期,一起关于保险公司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人脸官司”在湖南长沙市中级法院进行了二审,引发了社会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和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广泛讨论。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个体权益,也触及了技术发展与隐私权之间的微妙平衡。
(推广)保险如同一把无形的保护伞,为我们遮风挡雨,守护每一个重要时刻。然而这把保护伞能否在关键时刻发挥最大效用,关键在于我们是否选择了诚信投保,如实告知。保险,是基于信任与诚信建立的契约。在投保时我们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及生活习惯等关键信息。
6月7日,萧鹏和代理律师到宁乡市法院参加庭审。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买车险过程中被“刷脸”——人脸识别,车主萧鹏认为被侵权。他为自己的“脸”,打起了官司。“很多人可能对自己的这张脸无所谓,但人脸信息是敏感的生物识别信息,一旦泄露危害很大。
2024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围绕“保障权益防风险”年度主题,联合开展以“金融为民谱新篇 守护权益防风险”为口号的“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中国人保寿险推出“以案说险”漫画故事,这一期内容为反保险欺诈话题。
因为异地就医,并且是意外摔倒,居民医保不能直接出院结算,就拿回老家报销。1月12日出院,一直到3月21日医保才报销完毕,共报销2.5万下午立马给中国人寿打电话95519报案,因为花费比较多,要做调查,3月24日保险公司给父亲打电话,后有给主治医生打电话调查,24日中午11点,病历什么的都收走了,下午1点,赔付了2.6万,已经支付了。
来源:法治时报 天津市一家五金加工厂工人刘先生在车间工作时被铁条子崩进右眼受伤,造成九级伤残。刘先生向加工厂投保了雇主责任险的某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索赔时,该保险公司却以刘先生不持有相应操作资格证、重复投保为由拒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