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背景: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购房款应纳入资金监管账户的要求。为防范交易资金风险,保障房产交易安全,提升存量房交易便捷性和安全性,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我市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进行优化升级。 1.什么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6月4日消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中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7日,武汉市政府日前印发《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其中明确,在商品房项目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监管银行不得擅自扣划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
9月13日上午,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江生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市民解读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下称《办法》)相关内容。陈江生指出,存量房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二手房”;资金监管指将买卖二手房的交易资金暂存在监管账户。
住房租赁企业应在商业银行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沈阳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日前正式发布沈阳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有哪些新办法?
7月31日,笔者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3月16日,南都湾财社报道,深圳李女士2021年2月预备购置一套二手房,因指导价新政,未能获得银行足额贷款,房子没有买成,此后480万元的买房监管资金被华夏银行冻结了长达两年之久。(详见南都报道《买房不成,480万监管资金被银行冻结近两年!如何避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