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相比于拆迁补偿方案规定的具体可视的补偿方式来说,拆迁许可证及续期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就相对陌生了,拆迁许可证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过审查后,为符合条件的折迁人颁发的据以实施拆迁的有关证书。
近期有不少网友提问关于房屋拆迁方面的问题,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就最近的问题进行了汇总解答,方便大家了解: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当符合以上条件,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
答: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与《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所指的同住人概念不同,本解答所指的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在此之前,北京市农村房屋拆迁一直依据的是《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拆迁中产生的一些问题也是相对较多,比如拆迁补偿问题,社会矛盾问题等等,所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市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政策规定,制定并公布了该《管理办法》,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出现社会矛盾纠纷问题,顺利推进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