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本身是一件好事,然而很多地方的拆迁实践中,与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无法落实到位,部分征收方为了谋取自身利益甚至可以知法犯法,不依法推进征拆,不依法给予补偿,这使得本应该的好事对部分被征收人来讲就成了坏事。
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未与拆迁部门签订协议,拆迁部门为了加快拆迁进度,经常会采取断水电逼迁、违法强拆等违法拆迁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而实践中,拆迁户经常会在遭遇违法强拆后,迫于压力与拆迁部门签订《补偿协议》,那么之后还有权利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