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利津县居民刘某将其拥有的一辆轿车挂靠汽车租赁公司经营,由公司租给秦某后,竟被秦某非法低价转让。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秦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事后,刘某要求汽车租赁公司赔偿车辆损失,但遭到拒绝。刘某将汽车租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索赔租金及车辆损失。
消费者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合同,共同约定通过“以租代购”方式租赁汽车,待租期届满、费用结清后,汽车租赁公司帮助办理手续,将车辆过户给消费者。 然而,汽车租赁公司的违约行为,让消费者车辆过户的梦想成为泡影,缺席了法院庭审,租赁公司最终仍被判决依法履行合同,并承担消费者律师费用。
中新网新疆新闻3月23日电(阿依伯塔·赛力江)2021年3月1日,曼某将其车辆通过签订挂靠合同的方式,挂靠于某汽车租赁部,以收取租赁费。后曼某发现该汽车租赁部将车辆擅自交给案外人拜某,拜某在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又将车辆交付转卖给他人。
开挂靠车辆的司机是公司员工吗?法院认为,不能只以车辆挂靠关系推断司机与公司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马安妮)有人购买车辆后将车辆挂靠在运输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出租车公司,导致很多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聘用司机的劳动关系归属问题难以确定。
车友买了辆车,并不是用自己的名字,反而是以公司名义,会有影响吗?实际上,它有优点和缺点,主要优点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公司的车保险公司会负责任,车辆主体是公司,处理交通事故的第一负责人,还可以分担责任。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租车发生交通事故 导致3名乘客丧生 行政机关认为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对租赁公司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 租赁公司以其不属于道路运输企业 不应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为由诉至法院 未获支持后向贵州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某汽车租赁公司(下称“租赁公司”)将挂靠在公司名下的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