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每月仅预支2500元生活费?法院:损害女职工权益的协议无效 公司要补钱赔偿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闫馨蕙、张钊)产假期间,公司与王女士签署“产假协议书”,约定每月仅预支生活费2500元,无各项福利补贴——这样的协议书合理吗?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闫馨蕙、张钊)产假期间,公司与王女士签署“产假协议书”,约定每月仅预支生活费2500元,无各项福利补贴——这样的协议书合理吗?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支付王女士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35432.
5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广州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州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件中,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而降低工资、减少福利待遇,每月仅支付2500元生活费,被法院判令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
近日,某地一位哺乳期职场妈妈小可遇到的烦心事引发网友关注。去年年底,她产下一子后,领到了一笔生育津贴。然而,产假结束返回工作岗位后,公司却通知她要上交这笔生育津贴,原因是在她休产假期间,公司每个月已经给她发放了产假工资……上海对于生育津贴的发放是如何规定的?
“我就想不明白,生育津贴到底是发给公司还是个人?”这半年,四川乐山的胡女士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原来,去年11月,她生育二胎孩子后,当地医保部门核发其生育津贴为3万多元,但公司至今只给她发了1万多元产假工资。这其中存在近2万元的差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发展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对于职场妈妈来说,生育后享受带薪产假,是非常重要的保障。参保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产假,这期间的工资由发放生育津贴代替,这笔钱来自于“五险一金”的医疗(生育)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