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胡林 孙欢 记者 毛晓华)近年来,国内多起因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引发的安全事故,让人触目惊心。10月29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其中规定,电动车进电梯由消防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8月15日,长江日报记者在光谷佛祖岭街道湖口社区见到,居民楼前电梯口均贴有“禁止电瓶车进入电梯”标识,当社区工作人员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测试时,电梯上安装的电动车智能监测系统立即进行识别,并发出“电瓶车上楼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请勿将电瓶车驶入电梯!
为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近日,邢台市宁晋县消防救援大队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协调住建部门走进各小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检查,推广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在电梯安装电动车阻车系统,目前宁晋县上城御府、上城悦府小区23栋高层住宅楼合计92部电梯已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