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对赌”和回购协议成为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热门话题。回购协议是基于博弈的一种市场化商业行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需要谨防滥用。政府引导基金和上市公司之间的“明股实债”回购模式正在悄然走红。国资背景资金的迅速崛起也是回购协议增多的推手之一。
绘画/李明姝 文字/张雪有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目标完不成,自己倒贴钱”——据9月19日《工人日报》报道,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署的对赌协议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条款无效。
不能让对赌协议沦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道具对赌协议一般出现在民商事领域,其设计的最终目的是转嫁投资风险,从而保护投资方的利益。随着企业管理方式的发展,一些企业将对赌协议引申到企业内部员工管理中,与员工签署带有一定风险性质的协议,以此作为一种激励措施。
日前,一家创投机构准备批量起诉被投资企业引起市场关注。从该机构发布的诉讼法律采购招标内容看,诉讼原因多与被投资企业未能如约上市触发回购条款有关。这些纠纷的源头都来自于创资机构和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对赌协议。什么是对赌协议?
“秉持公平正义、自愿平等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中考结束若可以考入杭城重高,父母各奖励10000元,并奖励最新‘苹果全家桶’,清空乙方协议当天购物车;若未能考入,可以去旅游七天,但之后整个暑假都需要补习,并不能抱怨……”在社交平台上,一位杭州妈妈发布的一份“对赌协议”,引起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