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围绕“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这一要求,甚至多次出现误读和谣言。在2月15日微信、支付宝双双辟谣“使用个人收款码要补税”后,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市场上已有银行借此推广旗下聚合收款码和数字人民币收款码,还有不少消息称新规执行后将利好各家聚合支付服务商,甚至是代办公司营业执照的中介也开始“蹭热度”推广自身业务。
“之前是担心旧码不能用了,不过这两天确认能正常收款,和之前没变化。”新规实施后,贝壳财经记者在流动水果摊、街边小吃店、手机维修店、自营便利店等多个小微商户处也进行了消费测试,扫商家个人收款码都能正常付款。
自今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根据央行2021年10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将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且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