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会现场。红网时刻3月8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周文辉 刘娟)回家路上“捡”到一只乌龟带回家饲养也构成犯罪?近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就宁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村主干等受邀参加听证。
十年前,北京一位男子老孙意外获得一只小乌龟,在和它七年相处下,他和小乌龟早已如同亲人一般,可是这天却又两人敲响了他的家门,说要重金购买这只小乌龟;随后,公安机关找上门向这名男子了解情况后,要求收回这只小乌龟。
参加工作后,养了一只龟,它是陪伴我时间最长的宠物,又一年冬天在路边捡了自己的第一只狗狗,是一只串串狗,性格敏感,聪明伶俐,后来工作时间忙碌,越来越觉得我妈的话说的没错“是嘴的不可贪”因为你要分出很多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它们,陪伴它们,从那以后就觉得现在把它俩养好了就可以了,其他的不能再养了。
各位看官老爷,麻烦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精彩内容不错过,方便随时查看。文|面包夹知识编辑|面包夹知识«——【·前言·】——»2012年北京的孙先生因为自己爬山时候捡到的一只乌龟,险些将自己送进去。真实情况让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