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张丹与张浩是姐弟,从小关系亲密。张丹一直对弟弟疼爱有加,结婚后也经常在生活上、经济上给予弟弟帮助。张丹名下有一套本市房产,长期设定有抵押登记,因弟弟无房,张丹与丈夫便决定把这套房子给弟弟一家居住使用。
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消息:张丹与张浩(均为化名)是姐弟,她一直对弟弟疼爱有加,结婚后也经常在生活上、经济上给予弟弟帮助。因弟弟无房,张丹与丈夫便决定送一套房子给弟弟一家居住使用,并出具一份《承诺书》,表明自愿将这套房产无偿赠与张浩,但双方并未办理房产过户及赠与公证手续。
在一起居住权纠纷案件中,案涉房屋原归属张斌与刘芳夫妇共有,后二人在离婚时约定将该房屋赠与给女儿张燕,后刘芳在撤销赠与后又将自己的房屋份额遗赠给弟弟刘明。刘芳去世后,刘明把张斌父女告上了法庭,请求对该房屋享有同等居住权,并要求张斌交付房屋由其居住。
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消息:张丹与张浩(均为化名)是姐弟,她一直对弟弟疼爱有加,结婚后也经常在生活上、经济上给予弟弟帮助。因弟弟无房,张丹与丈夫便决定送一套房子给弟弟一家居住使用,并出具一份《承诺书》,表明自愿将这套房产无偿赠与张浩,但双方并未办理房产过户及赠与公证手续。
因为我姐姐很早就离婚了,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儿子,现在她的儿子要求继承这些遗产,合理吗?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确定必要遗产份额,应充分考虑到继承人在失去被继承人后至年满十八周岁止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行费用及教育、医疗之所需,原则上起码应不低于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弟弟要结婚,妻子就逼着丈夫送房、送车、送彩礼,平时好说话的丈夫,这次却非常坚决地表示,不会同意妻子提出的这些无理的要求,平常各种补贴小舅子就算了,现在还让他免费送婚房给小舅子,那简直是天方夜谭。这可把妻子急坏了,她无计可施,就开始撒泼耍赖,甚至不惜以离婚来威胁丈夫,想迫使他答应。